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要求,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;确有需求的,须经家长同意、书面提出申请,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给各班责任人,统一保管,禁止带入课堂。现将进一步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手机携带申请原则
1.走读生及本市住宿生,禁止携带手机及相关电子设备进入校园。
2.外县市区住宿生,通过审批,可将手机带入校园,并及时上交给班主任老师进行管理。(周一到校上交班主任,周六放学后到班主任领取)
3.市区学生确有需求的,由家长提出申请,班主任、级部核实实际情况,学校审批。
4.手机严禁带入课堂。
二、手机携带审批流程
1. 学生填写《河北师大附中学生手机使用申请表》,家长签字;
2. 班主任、级部核实条件;
3. 教育处审批、备案;
三、手机监管方式
1. 家长要加强居家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;
2. 学校建立学习小组、班委会、学生会、级部、教育处五级检查制度监管;
3. 学校设置家校联系网络:值班领导、各处室、级部、班主任、门卫、宿管、等多种联系方式,保证家校联络渠道畅通。
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
2021.6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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